金山区检察院:惩治预防相结合 营造校园禁毒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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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摘要】新民晚报(记者屠瑜)今年6月26日是第34个国际禁毒日。本次活动的主题是“美好生活,远离毒品——青少年学生禁毒行动”。今日,金山区检察院召开“美好生活远离毒品”新闻发布
新民晚报(记者屠瑜)今年6月26日是第34个国际禁毒日。本次活动的主题是“美好生活,远离毒品——青少年学生禁毒行动”。今日,金山区检察院召开“美好生活远离毒品”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 2018年以来,区检察院共办理涉毒案件7件、涉毒案件9人(含高中、中专、大学等),占涉毒人员总数的4.6%(其中2018年共办理涉毒案件5件、5件) 、2019年2例、4例),2020年以来未受理在校学生涉毒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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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检察院在办理涉毒犯罪案件中,综合考虑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落实宽严相济的原则。涉案人员认罪、悔改、自首、立功的,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对涉及涉毒犯罪的学生,要贯彻少抓、审慎的原则。符合缓刑条件的,建议法院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涉毒犯罪,坚持教育第一、惩戒第二的原则,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有条件不起诉。同时,对引诱、胁迫、教唆未成年人参与毒品犯罪的行为,从重处罚。
附:
典型案例一:罗某某让别人拿药物案例
基本案例:
2019年7月18日凌晨4点犯罪嫌疑人罗某某(22岁,事发前市某大学学生)和黄某某(22岁,事发前市某大学学生)在其居住地收容未成年人高某(17 岁,已辍学)共同吸食大麻药物。
检察履职过程:
加强法律监督,深挖疏漏。公诉人在审查黄某某允许他人吸毒案时发现,罗某某作为与高某某合租的人,也可能涉嫌收容他人吸毒,因此被起诉。后来罗某某到案,对允许他人吸毒的罪行供认不讳。
准确把握定性,不虚此行。本案的住宿空间为黄某某与高某某合租房屋的客厅,属于两人的合租空间。律师建议,罗某某仅出于工作需要与他人合租房屋,而且出租的房屋在日常生活中也用作音乐工作室,不会故意出租房屋供他人吸毒。对此,检察机关审查认定,只要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空间有一定隐蔽性,犯罪嫌疑人有权使用、管理,客观上使他人逃避监督吸毒,即属违法行为。对社会有害,可以构成逗留。他人吸毒犯罪的“场所”。
充分考虑他在学校的学生身份,宽严相济。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他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同时,检察机关对其学校和小区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其平时表现和综合案件事实,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并提出缓刑执行。最终,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并罚款一千元。
保护未成年证人。本案收容的吸毒人员均为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充分考虑其身心特点,结合其特殊家庭情况,联合社工对其实施保护措施,责令其定期提交思想报告,参加社区活动。
典型含义:本案嫌疑人罗某某和高某某是同居室友。吸毒者是高某某请来的,三人正在客厅一起吸毒。客厅是租户共享的空间。吸毒者即使没有受到犯罪嫌疑人的邀请,但主观故意放任,也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典型案例二:艾某某贩卖毒品,允许他人吸毒
基本事实:
1.贩卖毒品罪
2019年6月21日晚,犯罪嫌疑人艾某某(22岁,本市某大学学生)和一名吸毒者陈XX(21岁,本市某大学学生)已提前联系,本市某大学男生宿舍价格为160元。将少量大麻卖给陈XX。
二、允许他人吸毒罪
2019年10月下旬3次,犯罪嫌疑人艾某某被在这次陈某某和齐某某在北京某大学男生宿舍的宿舍里吸了少量大麻。
检察官履职流程:
本案立案后,检察机关依据公安机关人事陈某某提供的新证据是大学生,检察机关及时变更起诉,认定犯罪嫌疑人向该学生贩卖毒品、大麻,情节严重。最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艾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并以允许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并决定执行两年监禁。被停职两年,罚款5000元。
典型含义:本案是一起向学校学生贩毒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被罚款。本案犯罪嫌疑人也是一名在校学生。鉴于其自首并积极返还违法所得,减轻其处罚,予以缓刑,充分体现了从宽、从严的刑事政策。 文章来源:《中国预防兽医学报》 网址: http://www.zgyfsyxbzz.cn/zonghexinwen/2021/0625/1522.html 上一篇:预防训练伤①|远离抽筋的困扰 这组热身动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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