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畜牧兽医事务中心机构简介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根据《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室、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休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字〔 2019 〕 8 号)和《中共休宁县委、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休发
根据《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室、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休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字〔2019〕8号)和《中共休宁县委、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休发〔2019〕2号),现就县畜牧兽医事务中心“三定”规定调整事项提出如下方案。
一、职责调整
将原县畜牧兽医局(水产局)承担的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将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执业(助理)兽医师注册(备案),定点屠宰场审批、水域滩涂养殖许可,水产苗种审批,动物诊疗许可,兽药生产经营许可,动物防疫审批,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猎捕水生野生动物许可,乡村兽医登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行政职能划入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单独设置县畜牧兽医事务中心,正科级建制,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二、内设机构调整
(一)根据职责调整,不再保留原县畜牧兽医局(水产局)科教法规股。
(二)县畜牧兽医事务中心内设机构2个,即办公室、畜牧水产股。
三、事业编制和领导职数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调整情况,为县畜牧兽医事务中心核定编制和职数如下:
县畜牧兽医事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
四、下属机构职责
1、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职责:依法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等行政执法工作。
2、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实施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承担动物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编辑并上报;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动物疫病预防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开展动物血吸虫防治工作。负责畜牧新技术、新品种引进、推广;种草养畜;畜牧业技术培训、咨询等工作。
3、渔政监督管理站工作职责:负责推广水产技术,促进渔业发展,水产新技术引进与实验示范水产技术培训,水产病害防治。
文章来源:《中国预防兽医学报》 网址: http://www.zgyfsyxbzz.cn/zonghexinwen/2020/1031/380.html